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喝了點調酒的關係,我把整場電影都睡掉了,還順道做了一場夢,一場曾是現實的夢境。
五月天的那場演唱會結束後,我和他並沒有立刻變成男女朋友。
我問他為什麼,他卻告訴我他還沒準備好,他還沒忘記他的前女友。我很生氣又難過,哭著問他為什麼要親我,只覺得他在玩弄我的感情,尤其他還欲言又止,沒有做任何辯解,讓我失望透頂,我因而還和他冷戰了一段時間。後來我想了想,只覺得自己蠢,又不是男女朋友關係,你自己冷戰說不定對方根本不痛不癢,可能當時的我不願相信這段感情沒有結果。
「我喜歡妳。」
直到高三畢業典禮的那天,他向我告白了。當年的我還很懵懂,以為把純純的愛戀走得蜿蜒、走得緩慢,就能把那條路走得更遠更長。
這段愛情的起頭是好幾十公里的距離,我和他分別考上了隔壁縣市的大學。為了見面和約會,我們千里迢迢地轉了好幾班公車,輪流去到彼此的世界裡盡力去融入,那時候只要一個擁抱或是親吻就能輕易化解通勤的疲勞。之後他考到了機車駕照,買了一台摩托車,這才縮短了我們之間的奔波時間。